106學年度「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招生公告

一、成立宗旨:

培育整理古籍圖書人才,透過跨學門合作,結合文學院中文、歷史、哲學、圖資四系之資源與專長特色,引領「古籍圖書整理」的研究與創新。 

二、學程辦法未盡事宜,依學校學程母法規定辦理。

三、說 明:(依據本學程之設置辦法中規定)

1. 本學分學程規劃課程學分數為20學分,分為共同必修8學分,選修課程12學分。課程科目詳見本站規定。

2.本學程課程由中國古籍整理學程委員會規劃;中國古籍整理學程委員會由文學院院長召集圖書資訊學系、中國文學系、歷史學系、哲學系等系主任組成之。
3. 未申請修讀本學程而於畢業前修畢本學程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者,得檢附成績單以書面向本學程申請資格認定。

4. 學生修習本學程各課程成績,計入當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餘依據本校學則相關規定辦理。

5. 學生修滿本學程規定之課程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授予學程修讀證明書。

四、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學生自第二學年起(碩、博士生自第一學年起),得申請修讀本學程。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日期:依學校申請學分學程時間辦理。106.4.27~106.5.9,於申請日期內填妥教務處之學生修讀學分學程申請單(請至教務處網站下載http://www.academic.fju.edu.tw/),經主系系(所)主管簽准後,並下載本學程修讀學程申請表、修讀學程抵免科目申請表,附上歷年成績單一併繳交至文開樓LE507 審理。

(二)抵免科目申請表主要填寫目前已經修完(學年課必須修完上下學期)並與學程課程相同名稱之課程。目前尚在修讀課程待修畢後於結業時一併審查。

(三)課程表以106學年度適用為準,如有異動將於次學年度開學前於學程網站上公告。

六、招生說明會:106.4.13(四)12:00~13:30 (文開樓LE106)

七、其他詳細資訊請見學程網站 ( http://web.lins.fju.edu.tw/ancientbook/ )上各項說明。

七、聯絡方式:

童心怡(學程助教) 02-29052334

e-mail: office@blue.lins.fju.edu.tw

八、公布核定名單:

於校定公告日期公佈於本學程網站。(教務處網站亦會公布合格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