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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暑期實習生第二次需求開放申請公告

本系今年暑假前往新北市立圖書館實習生已於第一批實習申請獲准,本公文擬公告給其他各年級有意願自主學習同學參考。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函  
  機關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傳  真:(02)89535329
  承 辦 人:林巾蘋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4569
  電子郵件:ak3914@ntpc.gov.tw
  
受 文 者: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4月24日
 發文字號:新北文發字第1070749863號
 速  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旨:為 培 育 各 項 藝 術 管 理 及 文 化 行 政 之 人 才 , 本 局 辦 理 1 0 7 年 暑 期 實 習 生 第 二 次 申 請 公 告 , 供 大 專 院 校 在 學 學 生 以 義 務 性 質 至 新 北 市 立 博 物 館 、 藝 文 館 及 圖 書 館 實 習 , 請 貴 校 協 助 廣 為 宣 傳 , 請 查 照 。
 
明: 
 一 、本 局 暨 所 屬 機 關 1 0 7 年 暑 期 實 習 生 第 二 次 需 求 名 額 開 放 申 請 , 實 習 期 間 為 1 0 7 年 7 月 1 日 至 1 0 7 年 8 月 3 1 日 止 。 即 日 起 受 理 申 請 至 1 0 7 年 5 月 2 0 日 止 , 以 郵 戳 為 憑 。
 二 、有 關 暑 期 實 習 生 申 請 規 定 及 程 序 概 述 如 下 :
  ( 一 ) 請 填 具 實 習 申 請 表 , 並 檢 附 自 傳 、 學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實 習 計 畫 書 等 , 於 受 理 期 間 內 向 本 局 提 出 申 請 。
  ( 二 ) 本 年 度 曾 遞 件 申 請 者 , 只 須 繳 交 申 請 表 及 實 習 計 畫 , 免 繳 交 上 述 其 餘 資 料 , 且 申 請 表 免 學 校 系 主 任 或 所 長 簽 章 。
  ( 三 ) 依 實 習 單 位 進 行 面 談 或 書 面 審 核 。
  ( 四 ) 核 定 名 單 預 計 於 1 0 7 年 6 月 1 9 日 以 前 公 告 本 局 網 站 , 並 另 行 通 知 獲 選 者 。
 三 、檢 送 「 新 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暨 所 屬 機 關 學 生 實 習 作 業 要 點 」 、 1 0 7 年 暑 期 實 習 生 第 二 次 需 求 名 額 表 、 實 習 申 請 表 各 1 份 。 相 關 資 料 可 至 新 北 市 政 府 文 化 局 網 站 / 徵 件 申 請 查 詢 ( 網 址 : h t t p : / / w w w . c u l t u r e . n t p c . g o v . t w ) 。
  
  
正本:公私立大專院校學院及系所
  
副本:公私立大專院校、教育部、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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