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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學生就學貸款-畢業生注意事項」

旨: 函送「學生就學貸款-畢業生注意事項」,請 查照並公布周知。

 

  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辦理。
  二、 曾辦理就學貸款之畢業生請依貸款規定償還貸款,未依規定償還者,由承貸銀行依法追繳,並將資料送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
  三、 就學貸款還款相關事項請洽台灣銀行新莊分行,聯絡電話:02-22056699,聯絡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新泰路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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