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 1972

Unesco Public Library Manifesto 1972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


教科文組織與公共圖書館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設置的宗旨是, 藉著人類竭心盡力的工作, 以促進和平與心靈福祉。

本宣言聲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公共圖書館的信念: 它是教育、文化與資訊的活力, 也是孕育和平及增進人際及國際間相互瞭解的重要單位。

公共圖書館: 教育、文化與資訊的民主機構

公共圖書館乃是民主信念在普及教育的實證, 對人類知識與文化成就做持續評價的過程。

公共圖書館是保存人類思想及見解的記錄、想像力的表達, 並免費提供給大家。

公共圖書館提供輕鬆休閒讀物, 重振人們的精神, 提供最新的技術、科學及社會學方面的資訊, 幫助學生成長。

公共圖書館應由法律授權設立, 成立全國性的公共圖書館網。為利充份利用全國的資源, 並服務每位讀者, 館際合作是必要的。

它應完全由公款維持, 並不該因其服務而對任何人直接收費。

為達成其宗旨, 公共圖書館應充分開放, 使社區內的所有成員, 不論其種族、膚色、國籍、年齡、性別、宗教、語言、社會地位或教育程度的差異, 皆能免費且平等的利用它。

資源與服務

公共圖書館必須提供成人和兒童與他們所處時代保持接觸的機會, 不斷教育他們, 使他們隨著科學與藝術方面的發展與時俱進。

其內容應是知識文化演進的活生生明證, 以此方式, 幫助人們形成他們自己的見解, 發展自己的創新及評論能力, 以及鑑賞力。不論資訊與意念用任何方式表達, 公共圖書館都參與它們的傳播。

然然幾世紀以來, 印刷型的文字資料, 一直是知識、意念和資訊的傳播媒介; 所以, 書籍、期刊和報紙仍然是公共圖書館最重要的資源。

但是新的記錄方式, 在館藏中不斷增加: 便於儲存和運輸的縮印本、影片、幻燈片、唱片、錄音和錄影帶。公共圖書館不僅應準備這些館藏, 以供成人及兒童使用, 更要備有相關的設備, 供個人或團體使用。

館藏資料應含蓋各種學科, 以滿足教育和文化水準相異的讀者之需要。

也應包括社區所使用的各種語言, 以及世界重要典籍的原文。

館舍應位於中心地帶, 採用無障礙環境, 並在讀者方便的時間開放。館舍及其裝潢應富有吸引力、不刻板、親切, 並應採用開架式設計。

公共圖書館是社區的文化中心, 將趣味相投的人聚集起來。因此應有展覽、討論、演講、音樂表演和視聽室的空間和設備, 供成人和兒童使用。

鄉間和郊區應設置分館和巡迴圖書館。

受過訓練和能力相當的足夠館員, 可以負起選擇組織資源與幫助讀者的責任。若干活動需要特別的訓練, 譬如服務兒童與殘障讀者, 操作視聽器材和組織文化活動。

兒童的使用

幼年時期, 最易養成對書本的愛好, 和利用圖書館及其資源的習慣。公共圖書館因而有責任給予兒童個別而隨意選擇書籍及其他資料的機會。應盡量為兒童提供獨立的空間, 兒童圖書館方可成為一個活潑而有啟發性的地方, 多樣的活動將是啟迪文化靈感的來源。

學生的使用

各種年齡層的學生, 應能仰賴公共圖書館補充學校設施的不足。 失學的學生也可完全依靠公共圖書館來滿足他們對書籍和資訊的需求。

身心障礙的讀者

對老年人和身心障礙人士的關懷和福祉, 有日益增長的趨勢。公共圖書館可用許多方法減輕孤寂以及身心障礙的問題。

改進取用方式、提供閱讀協助、供應大字體圖書及錄製錄音帶、在醫院和監所內服務、和登門拜訪的服務, 都是拓展公共圖書館服務至最需要者身邊的方法。

社區的公共圖書館

公共圖書館的外觀是主動而肯定的, 表現出它的服務價值並鼓勵人們利用它。

它應和其他教育、社會和文化機結合, 包括學校、成人教育團體、休閒活動團體、關心及推動藝術的單位。

它應留意社區新的需求和興趣, 譬如特定閱讀口味的團體、新的休閒形態, 並在館藏和活動中明牛的表示出來。


改譯自: 劉淑蓉譯, 公共圖書館標準, 台北市 : 台灣學生, 民66。

譯自: "UNESCO Public Library Manifesto, 1972", Guidelines for Public Libraries / Unesco, Munchen : Saur, 1986.

Unesco Bulletin for Libraries, June 1972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 毛慶禎
mao@blue.lins.fju.edu.tw
http://www.lins.fju.edu.tw/~mao/pl/uplm1972.htm
1999/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