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用知識公約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
http://www.lins.fju.edu.tw/mao/works/a2k.htm
2005/3 for PCOffice


開放近用運動的影響力, 滲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 要求朝向建立近用知識公約的方向前進。

這個成立於1970年的聯合國附屬機構, 擁有182個會員國, 延續1883年保護工業財產權的巴黎公約及1886年保護文學藝術作品的伯恩公約的精神, 掌管23個智慧財產權相關的國際性條約。

由阿根廷及巴西具名的提案, 經2004年10月4日理事會的討論後, 該提案已正式列入2005年秋季未來的發展計畫的議程。

該提案以聯合國的全球發展計畫為支撐點, 要求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朝向推動使用及保護人類精神作品的奶峆O護人類精神作品的目標前進, 以發展中國家的需要為念, 修改智慧財產權的內容, 將智慧財產權視為發展的工具, 而不是目標。

巴西是第一個要求政府部門自製或購買的軟體, 都必須是自由軟體; 第一個把自由軟體安裝在電腦裡, 送給一百萬個貧困家庭, 並在弱勢地區成立一千個教學中心, 上網及軟體都免費。

為了提供進一步的資訊, 在開放社會協會贊助下, 國際圖書館學聯盟、第三世界網路及科技消費者計畫等單位, 於2005年2月初, 在世界智慧財 產權組織所在地的瑞士日內瓦召開近用知識公約會議, 要求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正視過度保護智慧財產權對全球發展帶來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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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單位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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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底, 由德國馬普學會發起柏林宣言, 包括中國在內的數十國學術單位簽署, 向各國的政策主管、研究機構、贊助單位、圖書館、檔案局及博物館提出要求, 以網際網路為工具, 開放近用全球的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的資源。

並將採取若干步驟, 推動近用知識早日實現。鼓勵研究者以開放近用方式, 出版其研究成果; 鼓勵文化遺產的所有者, 以在網路公佈其數位化的文化遺產, 以支持開放近用; 研發評估開放近用學刊品質的方法, 以保障其品質; 推 以保障其品質; 推動開放近用的作品的地位, 要求學術升等及長聘承認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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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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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年來, 出版社在圖書館的吞聲下氣中, 大幅調漲學術期刊售價, 具有作者及讀者身份的學者, 終於忍不住, 站出來說話。

2003年10月, 美國加州大學的教授向外發出公開信, 要求全球的同道抵制世界最大的學刊出版社Reed Elsevier, 因為該出版社再度要求調高電子版學刊的售價。

一個荷蘭英國混血的出版社, 竟然可以影響美國境內的研究工作, 對於國家的發展形成威脅, 引起美國國會議員的關注, 提案要求美國最大的生物醫學研究機構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採取措施, 改善此現象。

2004年8月, 25位諾貝爾獎得主向美國國會發表公開信, 支持眾議院責成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開放研究成果的議案, 要求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順 應國會的提議, 讓接受公款補助的研究計畫, 在網路上公開其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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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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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的知識、科技及文化正面臨全球性的危機: 醫藥資訊受到近用的限制, 數百萬人的健康受到威脅; 教育、知識及技術的近用障礙, 影響社會融合及發展; 知識經濟的反競爭策略, 抬高成本, 阻礙研發; 必須先解決複雜的授權, 創意工作者面臨無從發揮的困境。

文化托拉斯壟斷資訊及科技的流動, 妨礙社會的多元化及民主化; 智慧財產權在數位環境下擴張範圍, 作者及消費者的隱私及自由同受威脅; 緊縮公共版權的範圍, 並不符合社會正義。

發展是全球的議題, 在20世紀末及21世紀初, 聯合國在多項宣言裡提到這個概念及行動。科技的發展對社會的進步有重大影響, 應努力消弭知識鴻溝及數位落差, 避免造成弭知識鴻溝及數位落差, 避免造成窮國與富國的對立。保護智慧財產的目的應是推動科技革新, 轉移及散布科技。

過去幾十年間形成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 有礙於建立創新及創造的環境, 成為全球發展的隱憂, 保護智慧財產的機制應面向大眾利益, 以近用資訊及知識共享為基礎的資訊經濟, 才是社會創新及創造的基礎。

正視全球發展呼聲, 愈來愈高, 為謀求個人的利益, 以法律手段限制創意, 已經到了濫用的地步, 身為聯合國附屬機構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必須在當下做出抉擇。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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