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使用網路館藏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
http://www.lins.fju.edu.tw/mao/works/accessnet.htm
彰化藝文季刊 2005/1/1
  1. 網路館藏
  2. 近用危機
  3. 公版著作
  4. 政府出版品
  5. 創意共享
  6. 圖書館的參與
  7. 結論與建議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於2004年推動公共圖書館強化計畫, 彰化縣文化局及26鄉鎮市圖書館受惠頗多, 因此獲得多部電腦供民眾使用。圖書館內外的實體館藏之外, 透過在圖書館的公共上網空間, 讀者可遨遊廣大的網際網路空間, 難以計數的網路資源, 都在彈指之間。

1. 網路館藏

我國的公共上網空間, 始於1998年, 教育部辦理「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擴大內需方案, 俗稱擴大內需方案, 讓全國3千多所國民中小學全部建置電腦教室, 並可連接網際網路。

少數學校與學區的家長合作, 在課餘之時, 讓學校的電腦供學區民眾使用。當時, 並沒有圖書館專家參與, 沒有實現與世界接軌的願景, 隨時時間的流逝, 該批電腦也屆淘汱之時。

實體館藏固然重要, 網路館藏更是豐富, 國家圖書館自建的多種資料庫、圖書館內可用的公共圖書館共用電子資料庫, 是眾所皆知的網路館藏。

透過網路, 可查詢各圖書館的館藏目錄, 再以館際互借的方式, 借閱該等實體館藏。

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已完成1百多種計畫, 除了極少數的計畫, 基於特別的理由, 仍未置於網路供民眾使用, 其他的計畫均已開放, 祗要上網就能隨意使用。

2. 近用危機

安裝電腦、連結網路是使用網路館藏的必要手段, 圖書館提供館藏的同時, 還需要處理若干近用的危機, 網際網路時代有五項急迫的近用危機:

  1. 素養危機 - 掃除文盲、培養資訊素養
  2. 管理危機 - 指定參考書、參考書、期刊、借書期限、借書冊數、館藏發展政策
  3. 價格危機 - 圖書價格與生活水準失衡、價格上漲速度與國民所得不成比例
  4. 科技危機 - 看得到用不到, 科技限制資訊近用; 新版軟體讀不到舊版資訊、專制格式
  5. 授權危機 - 權利管理, 有錢也不讓你用

使用網路資源時, 圖書館有能力解決前四種危機, 面對授權危機時, 則充滿無力感。尤其是讀者運用館內的設備, 在網路上讀取或送出有爭議的館藏或訊息, 圖書館冒著管理不當的風險。圖書館採取保守的做法, 除了依契約向出版商取得的電子資源外, 還可以根據著作權法及民法的規定, 有三種網路資源可以視為館藏, 自由使用, 不會有爭議: 公版著作、政府出版品、創意共享。

3. 公版著作

著作財產權消滅之著作, 稱為公版著作, 「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 著作財產權的期限, 原則上祗「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至於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 以公開發表日為計算的基礎, 祗「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文字或美術之公版著作, 向主管機關登記後, 得享有製版權, 「自製版完成時起算存續十年」, 十年後, 該版面可供社會大眾自由使用。

2004年11月中旬, Google及Internet Archive[網路檔案]兩個機構, 不約而同分別發表Google Scholar[Google學者]及Open-Access Text Archives[開放近用文本檔案]計畫, 預計花六年的時間, 至少掃瞄1500萬本公版著作, 置於網路供社會大眾自由取閱。

相形之下, 在此之前的古騰堡計畫及百萬圖書計畫, 都顯得氣度稍狹。

4. 政府出版品

依照著作權法的規定, 法令及其衍生物、政令宣導品「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行政資訊公開辦法要求行政機關「應主動公開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而存在於文書、圖書、照片、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及其他得以讀、 看、聽、或以技術、輔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紀錄之訊息」。

除了依照圖書館法的規定, 將政府機關發行的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 「送存國家圖書館及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各一份」之外;政府於全省選定四十一所圖書館寄存政府出版品, 提供民眾免費使用政府出版品之管道, 至少寄贈一份予完整寄存圖書館,計九所, 其餘三十二所部分寄存圖書館, 則依其館藏特色蒐藏部分政府出版品。

彰化縣文化局圖書館及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圖書館都是被選定的政府出版品部份寄存圖書館。

1990年代中期以來, 臺灣地區的出版品都是先編輯成電子檔, 再轉印成紙本。可能的情況下, 圖書館應整備電子檔的政府出版品, 才能夠享受全文檢索的樂趣。

目前祗有少數的政府出版品主動提供全文檢索, 2005年元月3日,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以「天天出刊天天搶鮮」的方式, 整合行政院、內政 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經濟部、交通部等20個機關的公報, 以電子檔和紙本的形式同步發行。

5. 創意共享

著作權法的保護期有50年, 在美國甚至長達95年, 自由派人士對此非常不滿, 無力修法的前提下, 祗好另闢蹊徑, 以民法的契約精神, 提出另一套授權方法。

自由軟體及開放源碼的授權機制, 以自由使用為原則, 它的主體是程式碼。GNU自由文件許可證以軟體的使用手冊或教科書為對象, 並不完全適用於一般出版品。

2001年, 在公共領域中心(Center for the Public Domain)的支持下, 成立創意共享(Creative Commons)。於2002年12月發佈另一種著作權授權條款, 供公眾自由使用。在創意共享的授權棧制下, 讀者被授權自由地:

著作所有權人可以就某些事項, 自行決定其授權與否:

朱頭皮的「搖滾主耶穌(Jesus Rocks)」專輯, 改編自電影無間道的CD-PRO2短片, 譯自麻省理工學院的開放課程等, 都採用創意共享授權。

6. 圖書館的參與

館藏是圖書館服務的基礎, 採購而來的館藏固然值得珍惜, 藉由網路探詢而來的免費資源, 更應以連結、鏡射、下載等方式列入館藏。

依照既有資訊組織程序, 將網路館藏融入圖書館的目錄, 並採用Google、Openfind等全文檢索機制, 在圖書館的網頁建立查詢或瀏覽畫面。

電子的公版著作甚多, 佛教的大藏經, 在網路上都可以找到多種版本的全文,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是名氣較大者; 古騰堡計畫有數十種中文圖書及一萬多種英文圖書, 百萬圖書計畫以數位化百萬種圖書為目標。

美國的政府出版品, 已有相當完整的網路查詢及全文服務, 英國政府出版品也有完整的網路服務。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對於行政院的公報系統, 甚為努力, 已有20種公報, 其他部門及其他類型的政府出版品, 應該很快就可以納入網路服務的範圍。

開放近用的學術文獻, 在授權性質上, 接近創意共享, 以瑞典盧得大學圖書館編製的開放近用學刊目錄最為完整, 已收錄1,406種學刊, 62,788篇論文, 其中有347種學刊的論文可供檢索。

7. 結論與建議

館藏不必實體, 資源不必擁有, 祗要能夠被讀者接近使用, 實體或網路, 擁有或連接, 都是一樣的。圖書館祗需取用網路上的公版著作、政府出版品、創意共享資源, 將其納入館藏, 就可以對讀者提供更完整的館藏。

參考資源

  1. 「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擴大內需方案實施作業計畫 / 教育部, 台(87)電字第87131689號函發布, http://rs.edu.tw/information/expand/extplan.html
  2. 公報資訊網 /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 http://gazette.nat.gov.tw/Gazette/index.jsp
  3.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http://www.creativecommons.org.tw/
  4. Catalog of U.S. Government Publications (CGP) [美國聯邦政府出版品], http://www.gpoaccess.gov/cgp/index.html
  5. Access to Information [英國政府出版品] /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HMSO), http://www.hmso.gov.uk/information/access_information.htm
  6. Directory of open access journals [開放近用學刊目錄] / [瑞典] Lund University Libraries, http://www.doaj.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