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教育與運動健康學院
人工智慧與文本資料處理微學程規則草案
113.12.18 圖書資訊學系 113 學年度第 3 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14.02.18 教育與運動健康學院 113 學年度第 2 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第一條
輔仁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人工智慧與文本資料處理微學程(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Text Processing Micro Program),以下簡稱(本微學程),依據「輔仁大學學程設置辦法」之規定,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為培育非電資學門領域學生對人工智慧與文本分析能力,由教育與運動健康學院(以下簡稱本院)邀請外語學院、文學院共同籌備規劃,設置本微學程。本微學程相關業務委請本院圖書資訊學系統籌辦理。
第三條
凡本校學生得修讀本微學程(申請制或認定制)。學生可依學校申請時程向本院圖書資訊學系辦理申請,審核通過名單將公告於教務處及本微學程網站,申請制學生享有選修本微學程所開設課程之優先權。認定制請於畢業離校前一個月提出資料審查。
第四條
本微學程規劃課程學分為12學分,分為核心課程、應用課程。
第五條
學生修習本微學程科目學分中,至少有1/2比例之學分數不得為學生主系、所、雙主修及輔系之必修學分。
第六條
本校學生已修讀本微學程而仍續讀本校碩、博士班者,得繼續修讀完成本微學程。
第七條
學生修滿本微學程規定之課程與學分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授予學程學分證明書。
第八條
本微學程設置執行長一名,由本院圖書資訊學系課程委員會議遴選推薦,經院長核定後聘任之,負責統籌本微學程內各項業務,任期二年,得連任一次。
第九條
本規則未盡事宜,依「輔仁大學學程設置辦法」之規定處理之。
第十條
本規則經本院圖書資訊學系課程委員會議、院課程委員會通過,提經校課程委員會審議,教務會議核備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