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籍整理學程100學年度第2學期結業證書申請 

中國古籍整理學程100學年度第2學期結業證書申請 

一、申請資格:

已獲得本學程修讀資格,並預計於100學年度第2學期完成所有應修課程及學分者。(100學年度畢業同學,請務必於本期申請結業證書,否則畢業後學程資格修讀資格將無法保留,便無法取得結業證書。)

二、申請時繳交文件:

修讀資格申請時之抵免表一份(須蓋有學程章)、並填妥修畢學分審查表(見本公告附加檔案)內容、歷年成績單正本。

三、申請截止日期:101年4月30日16:00止。逾期不受理。

四、繳交資料地點:文開樓507室

五、申請後需補交資料:

申請同學並請於100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出來後,盡速於101年7月11日前補交歷年

成績單正本乙份。(如因特殊原因成績無法順利於7月11日前得知,請先以電話告知學程助理)

六、如有任何相關疑問,請洽:02-29052334 (童心怡助理)

 

101學年度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招生公告(申請日期:101.4.17~101.5.09)

101學年度「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招生公告
一、成立宗旨:培育整理古籍圖書人才,透過跨學門合作,結合文學院中文、歷史、哲學、圖資四系之資源與專長特色,引領「古籍圖書整理」的研究與創新。 
二、學程辦法未盡事宜,依學校學程母法規定辦理。
三、說 明:(依據本學程之設置辦法中規定)
1. 本學分學程規劃課程學分數為20學分,分為共同必修12學分,選修課程8學分。課程科目詳見本站規定。

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預計結業同學,證書申請請於100.4.27前繳交相關資料。

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99學年度第2學期結業證書申請 

一、申請資格:

已獲得本學程修讀資格,並預計於99學年度第2學期完成所有應修課程及學分者。(99學年度畢業同學,請務必於本期申請結業證書,否則畢業後學程資格修讀資格將無法保留,便無法取得結業證書。)

二、申請時繳交文件:

修讀資格申請時之抵免表一份(須蓋有學程章)、並填妥修畢學分審查表內容。

(英文姓名務必填寫,否則無法製作證書)

修畢學分審查表(下載) :

99學年度申請獲准修讀學生適用

98(含)學年度以前申請獲准修讀學生適用

三、申請截止日期:100年4月27日16:00止。逾期不受理。

四、繳交資料地點:文開樓507室

五、申請後需補交資料:

申請同學並請於99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出來後,盡速於100年7月11日前補交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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