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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學生修讀學、碩士學位五年一貫辦法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學生修讀學、碩士學位五年一貫辦法

112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112.09.27)

107學年度第三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108.06.12)

106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106.09.27)

103學年度第三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104.02.25)

第一條

為鼓勵本校優秀同學繼續留在本系就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學士班學生入學後,得於每學期向本系提出申請。

第三條

甄選方式如下:

(一) 申請對象:

凡本校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學生皆可提出申請。

(二) 申請名額:甄試招生簡章名額規定

(三)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大學部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

 

(四) 甄選項目及評分標準:

資料審查

  (五)申請時程:

每學期皆可提出申請,隨到隨審。

第四條

通過甄選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之資格。   

第五條

預研生之甄選事宜,由系主任召集本系專任教師共同組成之。

第六條

預研生必須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系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第七條

錄取為本系碩士班研究生者,於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方可申請扺免碩士班應修學分(不含論文),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含)本系碩士班應修學分數,但該課程之學分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者,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學分抵免之申請程序應於開學第一週內,持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向本系碩士班提出申請。

第八條

經審查通過之學生須符合本系碩士學位之規定,方發給碩士學位證書。

第九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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