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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申請事宜

公告106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申請資訊,請各位同學注意,二個助學金的申請截止日不同,請依規定於期限內備妥資料申請。有任何問題,請洽系辦小童助教。


 

創稿文號: 1061300442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書函
    機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傳  真: 02-29053163
    承 辦 人: 李慈麒
    聯絡電話: 02-29053101
    電子郵件: 029254@mail.fju.edu.tw
 
受 文 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 106年05月23日
  發文字號: 輔校學三字第1060011186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  件: (3件) 附件一生活助學金申請書,附件二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三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 1061300442_1_生活助學金申請書106(1)版.doc 
1061300442_2_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pdf 
1061300442_3_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pdf 
 
  旨: 函告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辦事宜,請公布周知。
  明:  
  一、 依據輔仁大學生活助學金實施辦法及輔仁大學生活服務學習執行要點辦理。
  二、 申請期間:106年6月5日起至6月16日止。
  三、 辦理地點:請至野聲樓一樓YP104室生活輔導組申辦(承辦人李慈麒先生,電話29053101)。
  四、 申請資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
     (一)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不含延修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大學部學生達60分以上、研究所學生達70分以上者(本項目由生輔組統一查核)。
     (三)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
     (四)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補助、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
     (五)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
     (六)未申領本校清寒助學金者。
  五、 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生輔組網頁下載)。
     (二)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應含父母雙方與申請人本人;申請人如為單親子女,則僅含監護人一方及申請人本人;如申請人已婚者,應另含配偶。
     (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有者請檢附影本,無者免附)。
     (四)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全戶戶籍謄本(可用詳細記事之甲式戶口名簿替代)。
  六、 補助金額及服務時數:每名每月發給生活助學金六千元,每期以3個月計;大學部學生每月應服務40小時、研究所學生每月應服務30小時。
  七、 申請程序: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1.登錄申請取得序號,2.填註個人金融帳號,再將說明五指定資料送交生輔組。

 

 

創稿文號: 1061300443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書函
    機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傳  真: 02-29053163
    承 辦 人: 李慈麒
    聯絡電話: 02-29053101
    電子郵件: 029254@mail.fju.edu.tw
 
受 文 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 106年05月23日
  發文字號: 輔校學三字第106001119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  件: (3件) 附件一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二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書,附件三學系彙整名冊 1061300443_1_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pdf 
1061300443_2_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書(個人)106(1)版.doc 
1061300443_3_清寒學生助學金學系彙整名冊.xls 
 
  旨: 函送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補助項目─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請查照並公布周知。
  明:  
  一、 依據「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如附件1)辦理。
  二、 清寒助學生由各學系初審,敬請轉知各班級導師輔導有需要的同學申請。
  三、 清寒助學生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每名助學生每月給與助學金6000元整,每期服務3個月,每月應達40小時。
  四、 請各學系公告系內申請時間,按照附件實施辦法受理同學申請,於6月26日前將個人申請書(如附件2)、指定證明文件及學系彙整名冊(如附件3)擲回學務處生輔組(進修部學系送生輔組夜間辦公室承辦人)彙整提報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查。
  五、 請各學系通知申請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1.登錄申請,2.填註個人金融帳號,由各系於每月25日前提出請領名冊送生輔組請款核撥。
  六、 各系若有特殊情況之同學,需要增額補助者,請於彙整名冊上註明原由,以憑送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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