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992期初系週會未到並未依規定請假名單,予以記申誡乙次。

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第六條第八款規定『無故曠席或故意規避不參加學校及院系所(含)以上之單位規定參加之集會或活動者』,予以記申誡乙次或以上之處份。

 

如已有依照規定請假而仍在名單中之同學,請持相關證明於100.04.11(一)下午16:00前向系辦確認,逾期不候。謝謝合作!

大一

郭珮涵、葉于綺

大二

楊芷寧

大三

黃鴻旻、林亭妤、陳瑜君、翁竣霖、賴志昶、黃柏健、黃偉松

大四

陳妍潔、方凱鴻、盧沁瑜、李伊、龔怡敏、劉威廷、周依蝶、吳旻真、郭家寧、王紫沛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