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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07學年度起日間部各學制延修生,修讀9學分(含)以下收取學分費及各院系所雜費基準半額公告

    

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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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 辦 人:陳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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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107年07月03日
 發文字號:輔校總二字第1070014644號
 速  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  件: 
 
 旨:配合重申本校107學年度起日間部各學制延修生,修讀9學分(含)以下收取學分費及各院系所雜費基準半額,如說明,請查照。
 明: 
 一、依據輔校會字第1060019129號函配合辦理。
 二、延修生(收費定義及標準詳見系統公告,網址http://tuition.ga.fju.edu.tw/lnchargeStudent/),先行繳納雜費基準半額並辦理註冊。待學期開學選課確認學分數後,若修讀9學分(含)以下,另行繳納學分費;若修讀10學分(含)以上另行繳納全額學雜費之差額。
 三、惠請各單位公告周知,務請輔導、轉知所屬延修生,於每學期繳費截止期限前,完成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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