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100學年度本校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共同助學金補助申請須知(100年10月20日截止)

創稿文號: 1001300920
 
輔仁大學 書函
    機關地址: 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510號
    傳  真: 29053163
    承 辦 人: 薛淑文
    聯絡電話: 29053101
    電子郵件: 014683@mail.fju.edu.tw
 
受 文 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 100年09月08日
  發文字號: 輔校學三字第1000014488號
  速  別: 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  件:  
 
  旨: 函告100學年度本校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共同助學金補助申請須知,請公布周知。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0年8月1日台高通字第1000129572號函辦理。
  二、 申請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不含五專前三年、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並有以下資格者:
     (一)家庭年所得低於70萬元:(計列人口為學生本人、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加計其配偶)。
     (二)存款利息所得合計低於2萬元,若存款利息所得來自18%優惠存款而超過2萬元者,得檢附佐證資料,由學校函報教育部專案審核認定。
     (三)家庭應計列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低於650萬元。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三、 申請時間:100年9月13日起至100年10月20日止。
  四、 申請地點:野聲樓一樓生活輔導組(YP104室)。
  五、 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上網填寫後列印申請表並簽名切結)。
     (二)開學日前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乙份(含學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者須加計配偶,戶籍不同者則須分別請領且記事欄不可省略)。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新生及轉學生除外;休學生則附最近一學期成績單)
  六、 相關辦法及申請須知請至生輔組網頁 http://life.dsa.fju.edu.tw/查詢。
   
正本: 中國文學系、歷史學系、哲學系、音樂學系、應用美術學系、景觀設計學系、公共衛生學系、護理學系、臨床心理學系、醫學系、職能治療學系、基礎醫學研究所、呼吸治療學系、數學系、物理學系、化學系、生命科學系、資訊工程學系、應用科學與工程研究所、電機工程學系、英國語文學系、德語語文學系、法國語文學系、西班牙語文學系、日本語文學系、義大利語文學系、跨文化研究所、兒童與家庭學系、織品服裝學系、餐旅管理學系、博物館學研究所、食品科學系、營養科學系、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學士後法律學系、企業管理學系、會計學系、統計資訊學系、金融與國際企業學系、資訊管理學系、商學研究所、國際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圖書資訊學系、體育學系、教育領導與發展研究所、新聞傳播學系、廣告傳播學系、影像傳播學系、大眾傳播學研究所、經濟學系、宗教學系、社會學系、社會工作學系、心理學系、天主教研修學士學位學程
  副本: 文學院、藝術學院、醫學院、理工學院、外語學院、民生學院、法律學院、管理學院、教育學院、傳播學院、社會科學院、進修部、生活輔導組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