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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劉清章、羅不夫婦清寒獎學金」開始申請!申請日期:即日起至3/31(四)止。

欲申請之同學請於111/3/31(四)前備妥申請辦法中規定之資料繳交至系辦。(如需經導師簽註意見,先請導師簽註後再繳交)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書函
    機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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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 辦 人: 施欣儀
    聯絡電話: (02)29053101
    電子郵件: 128771@mail.fju.edu.tw
 
受 文 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 111年02月24日
  發文字號: 輔校學三字第1110003472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6件) 附件一: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二: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實施辦法、附件三:劉清章羅不夫婦清寒獎學金實施辦法、附件四:院級獎學金分配名額暨金額一覽表、附件五:獎學金獲獎彙整表、附件六:獎助學金申請表 1111300117_1_ATTCH1.pdf
1111300117_2_ATTCH2.pdf
1111300117_3_ATTCH3.pdf
1111300117_4_ATTCH4.pdf
1111300117_5_ATTCH5.ods
1111300117_6_ATTCH6.odt
 
  旨: 函知110學年度第2學期「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劉清章、羅不夫婦清寒獎學金」等3種校內獎助學金申辦事宜,請查照。
  明:  
  一、 旨揭3種獎助學金適用對象為學士班學生,由各學院(含進修部)推薦,實施辦法如附件一至三,各學院分配名額及金額一覽表如附件四。
  二、 各學院及進修部配合事項:
     (一)請訂定並公告院內申請時間及規則,受理同學備齊申請表及指定資料提出申請。
     (二)請各依3種獎學金實施辦法及名額分配一覽表辦理甄選推薦,於4月29日前,將獲推薦同學資料填入獲獎彙整表電子檔案mail(附件五)並核章後紙本,連同申請表(附件六)及佐證資料,擲交生活輔導組續辦陳核請款程序。
     (三)本獎學金以匯入獲獎同學之金融帳戶方式發給,請通知獲推薦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tuservice.fju.edu.tw/fjcugrant/)「個人設定」頁面登錄本人金融帳號,以利獎學金匯撥作業。
  三、 「劉清章、羅不夫婦清寒獎學金」另舉辦頒獎典禮,由生輔組承辦人通知獲獎同學。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