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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系週會未到並未依規定請假名單,予以記申誡乙次。

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第六條第七款規定『無故曠席或故意規避不參加學校及院系所(含)以上之單位規定參加之集會或活動者』,予以記申誡乙次或以上之處份。

 

圖資一

412040333 林O志 (未簽到、未簽退)


圖資四

409040023 黃O淇 (未簽到、未簽退)
409040592 曾O菖 (未簽到、未簽退)
409040499 邵O硯 (未簽到、未簽退) 
409040633 林O融 (未簽到、未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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