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輔仁大學102學年度第二學期赴姊妹校交換學生開放申請(9/30截止)

輔仁大學102學年度第二學期赴姊妹校交換學生即日起開放申請,各姐妹校開學月份不同,交換期間為一學期或一學年,相關資訊如下:

◆ 申請資格/限制:
1.有效學籍:申請時為本校在學之學士班(含進修部)二、三年級及應屆畢業生(限雙主修、輔系、學位學程未修畢者),或碩、博士班一年級(含)以上學生。

 -應屆畢業生(限雙主修、輔系、學位學程未修畢者)須經系/所主任及註冊組同意辦理延畢後始可申請。

 -一般生(本籍生)具雙重國籍者,一律以中華民國國籍身份申請。

 -外籍學位生及陸生亦可申請,但不得申請至原國籍學校交換;僑生亦可申請,但不得申請至原僑居地之學校交換。

 -領有外交部或教育部獎學金之外籍學位生,於交換期間須停止受領獎學金。

2.成績標準:學士班學位生於入學後各學期成績總平均皆在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大過、小過等不良紀錄。

3.語文檢定:

 -申請者需符合各交換學校特殊語言要求之能力檢定(如:日文、法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德文、韓文)。

 -申請交換學校課程以英語授課者,均須檢附英文檢定成績,達下列其一標準,始可參加校內申請:
 TOEFL iBT 79(含)以上。
 IELTS 6.0(含)以上。
 TOEIC 750(含)以上。*日本金澤大學、奧地利上奧科技大學、法國勃艮第第戎高等商學院學適用

 -以上成績,需於當次申請截止日前仍在兩年有效期內。

 -各交換學校要求之英文檢定成績標準較高時,以交換學校要求之分數為申請標準。

 -申請時至少須有網路成績,僅完成報考但未有成績者不得申請。

4.選填志願:每人至多可依志願申請五所學校。

5.其他限制:修業年限內限交換一次(經院系審查通過者不在此限)。

★ 請詳閱「輔仁大學學生赴國外合作協議學校甄選作業要點」後再填寫申請表,申請資格/限制與申請資料規定以網頁公告為主。

◆ 收件截止日期:102年9月30日(一)下午四點前交件(逾時不候,交件後不得更改)

◆ 申請資料: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以長尾夾固定繳交,請勿裝訂或另加封面。

1.輔仁大學赴姊妹校交換學生申請表

2.中文簡歷:就學、工作及社團經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3.中文讀書計畫:至少500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4.英文讀書計畫: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申請大陸學校者免附】

5.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

6.本校英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申請大陸交換者免附】

7.英文語測證明及交換學校特殊語言要求檢定證明(影本)

8.中、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

備註:
1.碩士班一年級學生請檢附大學歷年及研究所成績單,博士班一年級學生請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轉學生請檢附前一所學校完整成績紀錄。

2.赴姐妹校交換生申請表須經所屬系/所之主任及院長核可蓋章並獲得推薦,始可申請。

3.歷年成績單期間截至101學年度第二學期止

◆ 姐妹校資料庫參考: http://www.oie.fju.edu.tw/isc/file/view/block_sn/348

◆ 姐妹校網站查詢: http://aec.oie.fju.edu.tw/school/list

◆ 收件單位:
國際及兩岸教育處國際學生中心(耕莘樓113室)
Olly林姿儀小姐
Tel.:(02)2905-2386
E-mail: 088837@mail.fju.edu.tw
申請上有任何疑問的地方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 詳細公告網址: http://www.oie.fju.edu.tw/isc/doc/view/sn/1235/block_sn/211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