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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追溯10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處理原則

 

創稿文號: 1021301054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學生事務處   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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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 102年10月17日
  發文字號: 輔學三字第1020100101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  件: (1件) 追溯10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處理原則 1021301054_1_追溯10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處理原則.doc
 
  旨: 教育部追溯10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處理原則,如附件,請公布周知。
  明:  
  一、 依教育部102年10月3日臺教高(四)字第1020127699號函辦理。
  二、 取消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25歲或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及遠距教學之學校」之限制,並辦理追溯10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之學雜費減免補助事宜。
  三、 凡符合追溯101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學雜費減免學生,務請於102年10月25日前,檢具相關有效證明文件,至學務處生輔組提出申請。
      
   
正本: 文學院、藝術學院、傳播學院、教育學院、醫學院、外語學院、民生學院、法律學院、社會科學院、管理學院、中國文學系、歷史學系、哲學系、音樂學系、應用美術學系、景觀設計學系、影像傳播學系、廣告傳播學系、新聞傳播學系、大眾傳播學研究所、體育學系、圖書資訊學系、教育領導與發展研究所、護理學系、公共衛生學系、臨床心理學系、醫學系、職能治療學系、基礎醫學研究所、呼吸治療學系、數學系、物理學系、化學系、心理學系、資訊工程學系、生命科學系、電機工程學系、應用科學與工程研究所、英國語文學系、德語語文學系、法國語文學系、西班牙語文學系、日本語文學系、義大利語文學系、跨文化研究所、食品科學系、營養科學系、織品服裝學系、兒童與家庭學系、餐旅管理學系、博物館學研究所、食品營養博士學位學程、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學士後法律學系、社會學系、社會工作學系、經濟學系、宗教學系、企業管理學系、會計學系、統計資訊學系、資訊管理學系、金融與國際企業學系、商學研究所、理工學院、進修部中國文學系、進修部歷史學系、進修部哲學系、進修部圖書資訊學系、進修部英國語文學系! 、進修部日本語文學系、進修部經濟學系、進修部法律學系、進修部宗教學系、大眾傳播學士學位學程、進修部餐旅管理學系、進修部應用美術學系、運動休閒管理學士學位學程、藝術與文化創意學士學位學程、商業管理學士學位學程、科技管理碩士學位學程、進修部、國際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非營利組織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天主教研修學士學位學程、師資培育中心、品牌與時尚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軟體工程與數位創意學士學位學程、進修部數學系、進修部企業管理學系、進修部會計學系、進修部統計資訊學系、進修部金融與國際企業學系、跨專業長期照護碩士學位學程、國際創業與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社會企業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全人教育課程中心
  副本: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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