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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學圖書館甄選辦事員1名

公告者: 
臺北市立大學圖書館
  •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甄選名額: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圖書資訊管理職系辦事員1名。
  •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圖書館。(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
  • 工作內容:
    • ​流通櫃台輪值。
    • 書庫管理及圖書調閱。
    • 流通服務量統計及借閱紀錄維護。
    • 工讀生管理。
    • 各項費用申請及核銷。
    • 圖書及逾期罰款出納。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名資格:須具備下列資格者:
    • 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考圖書資訊管理相關類科考試及格,為委任第3職等以上圖書資訊管理職系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符合「大學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之專業人員條件者。
    • 熟悉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者。(如WORD、EXCEL)

 

  • 報名方式:請於106年11月1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本簡章七、繳交證件),郵寄本校臺北市愛國西路1號人事室黃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圖書館辦事員)聯絡電話與人員:02-23113040轉1705,黃小姐。

 

  • 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裝訂,恕不退還;未繳證件之相關學經歷均不予採計)。
    • 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自本校網站下載)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考圖書資訊管理相關類科考試及格證書。
    • 務人員現職派令、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 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1份(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履歷表書寫)。

 

  • 甄選方式:初審(資格審查)及複審(筆試及面試)
    • 初審:應考人資格及經歷合於本校需求者,擇優以電話通知複審日期(未符合者資料將逕予銷毀,若需寄回者,請於送件時附填妥資料之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 複審:筆試及面試(擇期通知)
      • 筆試:含公文寫作、電腦實作及圖書資訊專業知能。筆試時間為60分鐘。
      • 面試:含專業知能與經驗、工作理念及溝通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間每人10~15分鐘。
    • 視筆試及面試成績擇優錄取,並得備取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自甄審公告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成績計算:
    • 筆試:佔40%。(公文寫作10%、電腦實作10%、圖書資訊專業知能20%)
    • 面試:佔60%。

 

  • 錄取公告:
    • 公告時間:經本校職員甄審會評議並經校長核定後,公布於本校首頁(http://www.utaipei.edu.tw)。
    • 正取人員應於指定日期攜帶相關學經歷證件(正本及影本)及原職機關學校同意調任函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逕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 本案錄取報到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核派程序完成、依期限報到者,始生進用效力。

 

  • 附則:
    • 報考人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申訴電話:02-23113040分機1705;申訴信箱:臺北市立大學(臺北市愛國西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