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家圖書館
職 稱:聘用職務代理人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公告期間:自110年4月22日~110年5月5日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資訊相關或圖書資訊管理相關系所畢業。
(一)應屆畢業生,得請系所辦公室出具相關證明;
(二)圖資系所,請檢附修習資訊相關課程證明。
二、能配合輪班工作、具獨立作業能力
三、具有網頁製作與維護能力,能於履歷資料中提供相關證明者尤佳;
四、具有採購、資訊系統委外專案規劃執行與圖書館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圖書館資訊系統維運管理(含軟硬體)
二、資訊安全管理相關事項
三、主題網頁設計/建置與維護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用報酬:錄取人員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 (薪點折合率為124.7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4,9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0年5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國家圖書館人事室(100201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職稱為「聘用人員(設計師)」;相關資料併請依序標示):
1.中文履歷表(請下載附檔「國家圖書館職缺應徵履歷表」填寫)。
2.最高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3.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須為服務單位正式核發並載明起迄年月之服務證明;相關資料併請依序標示)。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另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四、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聘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五、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徐小姐。
詳細內容請連結國家圖書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