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職等:比照講師等級
名額:1名(備取2名)
資格條件: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並具備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以上學歷,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者。
2. 具有博物館、文獻檔案館或圖書館工作實務經驗5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3. 善於溝通協調,具責任感及工作熱忱。
4. 有良好外語溝通能力者優先。
工作項目:
1. 協助推動與執行鐵道相關文獻史料、圖書、檔案與數位資源之徵集、授權、管理與典藏應用,並執行國家鐵道博物館多元資源中心之建置。
2. 協助推動國家鐵道博物館學術研究發展,辦理主題研究與學術型補助計畫,推展本處與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相關業務,對象包含國內外博物館及學術機構。
3. 協助執行鐵道相關從業人員之口述歷史計畫。
4. 辦理工作相關行政、採購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110055臺北市信義區市民大道5段50號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人事機構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研究典藏組 助理研究員」及應徵者姓名和白天聯絡電話】:
(1) 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著作列表等)、對國家鐵道博物館認識及未來工作期許短文(至少1000字)、學術著作全文,請依序裝訂成冊,一式8份。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單位查驗之文件)、外語能力證明、著作審查迴避參考名單(應包含博碩士論文指導教授、口試委員及現職工作之直屬主管,至多以十人為限),及其他足以證明堪認該工作之相關文件等影本1份。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職務之聘期,初聘為一年,聘期屆滿經考核通過,予以續聘,考核不通過,不予續聘。
5.本項徵選由本籌備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
6.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5賴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8787-8850轉504陳小姐。
*本處預計115年籌備任務完成,依照相關法令解編,國家鐵道博物館將由行政法人組織營運,屆時人員聘用,須另依照該行政法人設置條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