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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3學年度暑假期間本校清理滯停校園機車、腳踏車事宜

 

 

一、凡未依規定停放或車體髒污、銹蝕、破損等明顯喪失騎乘功能之機、踏車,即日起將張貼預警貼紙,104年7月15日起未予撕除貼紙或移置之車輛,將逕行拖吊集中放置一個月,逾期仍未認領即視同「無主廢棄車輛」處置。
二、 爾後敬請全校教職員工生將車輛整齊停放於腳踏車架上、機車停車格內,俾增機、踏車停車空間使用率並維護校園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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