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by cindy on 2016-12-20(二) - 18:46
有鑑於校方在學士班之中文、英文、資訊能力等檢核機制已有相當規模,擬就本系過渡時期之英檢能力資格檢定刪除,依據105.11.24 本校105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通過,本系修業規則刪除英檢規定,並追溯自102學年度入學新生開始施行。
畢業條件(英語能力檢測):
●102學年度以後入學新生適用
(一)學生須於畢業前參加以下所列任何一種英語能力測驗的檢定考試,「全民英檢中級初試通過」、「托福測驗:IPT450(含)以上、CBT145(含)以上、IBT49(含)以上」、「雅思(IELTS)國際英語測驗4級(含)以上」、「多益(TOEIC) 450(含)以上」、「大專校院英語能力測驗第二級(CSEPT)200(含)以上」、「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博思英語檢測BULATS)50分(含)以上」
(二)取得英語檢定成績單後,檢附成績單正本,向本系申請畢業英檢資格審查,審查無誤後,始具有畢業資格。學生在大學入學前所參加之上述英語檢定考試,亦可憑該考試成績單正本,於大一入學開學一個月內向系上申請資格審查。
(三)未通過上述英語能力測驗檢定考試者,須修習本校任一院系所之英文課程通過,始具有畢業資格。該學分得承認為畢業外系選修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