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書函 | ||||
機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 |||
傳 真: | (02)29040261 | |||
承 辦 人: | 陳溫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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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029386@mail.fju.edu.tw |
受 文 者: | 如正、副本 |
發文日期: | 107年07月03日 |
發文字號: | 輔校總二字第1070014644號 |
速 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 件: | ||
主 | 旨: | 配合重申本校107學年度起日間部各學制延修生,修讀9學分(含)以下收取學分費及各院系所雜費基準半額,如說明,請查照。 |
說 | 明: | |||||
一、 | 依據輔校會字第1060019129號函配合辦理。 | |||||
二、 | 延修生(收費定義及標準詳見系統公告,網址http://tuition.ga.fju.edu.tw/lnchargeStudent/),先行繳納雜費基準半額並辦理註冊。待學期開學選課確認學分數後,若修讀9學分(含)以下,另行繳納學分費;若修讀10學分(含)以上另行繳納全額學雜費之差額。 | |||||
三、 | 惠請各單位公告周知,務請輔導、轉知所屬延修生,於每學期繳費截止期限前,完成繳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