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第六條第八款規定『無故曠席或故意規避不參加學校及院系所(含)以上之單位規定參加之集會或活動者』,予以記申誡乙次或以上之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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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學院 圖書資訊學系
| 二 | 406040474 | 許 o o
| 男 | 107年10月03日 | 利瑪竇地下室國際會議廳 | 未出席期初系周會,並未依規定請假 | 第 6 條 第 8 款 |
記申誡乙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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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學院 圖書資訊學系
| 三 | 405040192 | 楊 0 0 | 男 | 107年10月03日 | 利瑪竇地下室國際會議廳 | 未出席期初系周會,並未依規定請假 | 第 6 條 第 8 款 |
記申誡乙次 | |||||||||
3
| 教育學院 圖書資訊學系
| 四 | 404040353 | 鄭 o o | 女 | 107年10月03日 | 利瑪竇地下室國際會議 | 未出席期初系周會,並未依規定請假 | 第 6 條 第 8 款 記申誡乙次 |
如有已請假尚在名單上之同學,請於107.11.12中午16:00送交相關證明至系辦。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