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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於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55條、第90條,自109年12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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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109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輔校學三字第1090018249號
 速  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2件) 教育部來函、修正公布條文 1091204381_1_ATTCH1.pdf
1091204381_2_ATTCH2.pdf
 
 旨:函轉行政院於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55條、第90條,自109年12月1日施行,請查照。
 明: 
   依據行政院109年9月25日院臺交字第1090100366B號函暨教育部109年10月06日臺教社(一)字第109014142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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