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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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 李錫勳 | |||
聯絡電話: | 02-29052054 | |||
電子郵件: | 083782@mail.fju.edu.tw |
受 文 者: | 如正、副本 |
發文日期: | 109年10月12日 |
發文字號: | 輔校學三字第1090018249號 |
速 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 件: | (2件) 教育部來函、修正公布條文 1091204381_1_ATTCH1.pdf 1091204381_2_ATTCH2.pdf | |||
主 | 旨: | 函轉行政院於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55條、第90條,自109年12月1日施行,請查照。 |
說 | 明: | |||||
依據行政院109年9月25日院臺交字第1090100366B號函暨教育部109年10月06日臺教社(一)字第1090141422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