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by cindy on 2021-03-16(二) - 10:45
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第六條第八款規定『無故曠席或故意規避不參加學校及院系所(含)以上之單位規定參加之集會或活動者』,予以記申誡乙次或以上之處份。
109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系週會未依規定參加同學名單如下,有問題者請於110.3.19(五)12:00前處理。
未簽到未簽退
圖資一
409040530 李0貴
圖資二
408040038 林0朗
408040569 李0文
圖資三
407040706 陳0書
圖資四
406040474 許0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