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課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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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先下載以下資訊查看: 110學年度第2學期圖資系學士班課表下載 (全學年課表請見本系學士班→課程資訊→授課時間表公告)111.02.18更新教室資訊 110學年度碩士班課表下載 (提供五年一貫,以及欲修讀碩士班課程同學參考。) 110全人教育與體育選填志願系統操作手冊(網頁選填志願時參考) 選課系統操作說明 (網路初選、網路加退選時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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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士班學生高修碩士班課程規定及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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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碩士班課程:(欲高修碩士班課程者、五年一貫學生適用) 1.先至研究所靜宜助教處詢問該課程是否有開放名額。 2.填妥上面的高修申請表,經授課老師同意後,填妥選課人工加簽單進行選課。 (二)大三以上碩士課程選修方式: 「人工智慧」、「資訊檢索」、「資訊安全」、「資訊服務機構人力資源管理」四門課程有提供日間學士班三年級以上進行選課。大四同學可以直接在網路上選課。日間學士班大三同學、進修學士班大三及大四同學必須以人工的方式進行,請大家先填google表單,待碩士班、日間學士班大四的網路初選第一次分發名額確定後,再進行亂數或抽籤確認名單後,進行人工加簽作業唷~~ (一)填寫開放時間:即日起至111年2月13日(星期日) https://pse.is/3uurf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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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課重要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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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時程重要的有二個(關乎是否能第一時間選到自己要的課程) (一)「全人課程選填志願」:111年1月21日9:00~~111年1月24日12:00 (二)「網路初選」: 111年2月9日09:00~~111年2月13日03:00 (第一梯次登記) 111年2月14日12:00~~111年2月17日03:00(第二梯次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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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畢業選修學分認定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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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訂必修及系訂選修之課程一定要修本系( 含進修部)之課程,如因畢業等特殊情況需修外系或外校課程,需經申請由系主任簽核後才能承認學分,請勿自行任意選課。 (一)學號407同學、學號408同學、學號409同學、學號410同學(大一新生):畢業學分數128學分
(二)外系、跨校等學分認定規定請參考「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修業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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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應進修部轉型後日間學士班學生相關課程畢業學分認定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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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本系進修學士班轉型,未來如有學生有重補修需求(轉學生、成績不及格學生),有無法畢業的情況下,依據本系108學年度第4次課程委員會決議,得以以下課程認定說明,協助該生完成選課規劃,需要有較明確的課程認定說明,並提報教務處核定,作為畢業審查之依據: (一)資訊創新與數位生活進修學士學位學程所開設之必、選修課程,屬於轉型後較新穎之課程,可與圖資系課程相輔相成,得列為本系選修。 (二)本系日間學士班學生如有與畢業攸關之必修學分需要補修,得找資訊學群、教育學院之日間學制科系的必修同名科目進行補修。 (三)如外系選不到適合重補修的科目,或是雙主修、輔系衝堂等情況,得提供以下資訊創新與數位生活進修學士學位學程課程進行認定: 1.資訊領域課程認定:
2.圖資領域課程認定:
(四)以上學分認定說明擬提報教務處註冊組核定後正式公告給同學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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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選課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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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幾項基本重要注意事項,請同學務必詳閱: (一)不得高修、注意擋修:系上所有必/選修課程不得高修。擋修課程請見網頁「大學部資訊」中之說明。 (二)確認課程:必修課程由系上代入,但仍請同學參考每學期課表,自行檢查是否課表中的必修課程均已代入在自己的選課項目中,(在電腦選課時自行初次審核,之後的選課清單更需確認),如果沒有的話,請於「網路初選」時自行加選上去。 (三)加退選作業:採網路加退選方式,在開學後,請依學校規定時間辦理。 (四)選修課不得以人工加簽:除大四畢業班學生有畢業學分考量之特殊情況外,其他同學選課一律以網路選課進行加退選,名額已滿之班級,不得以人工加簽。選課採多次登記多次分發方式,本系選修課分發方式: 大一選修課:開課單位優先 (大一→大四→大三→大二) 大二選修課:開課單位優先 (大二→大四→大三) 大三選修課:開課系所高年級優先 (大四→大三) (五)最低應修學分:大一~大三每學期至少須修十二學分,大四每學期至少須修九學分。 (六)成績核算:學業成績以100分為滿分,以60分為及格。一學年之課程若上學期在50分(含)以上,准予續修;四十九分(含)以下,則下學期不得修習。學年之科目,僅修一學期,則該學分不予承認,並不得算入畢業學分數。 (七)110學年度第2學期通識排除學群:(學分不予納入畢業學分,請同學特別注意) 請至學生資訊系統中「通識排除科目」點選1102匯出查詢。
(八)日夜互選相關規定:
第一條: 本校為規範不同學制學生相互選課事宜,特依本校學則第十四條規定訂定「輔仁大學學生跨學制選課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自二年級起,得經原就讀學系、開課學系及教務處核可,辦理跨學制選課。 第三條: 辦理跨學制選課之必修課程,其科目名稱及學分數須相同。科目內容相同,但名稱略有不同者,須報請系(所)主管認定及核可。 第四條: 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辦理跨學制選課,每學期最多不得超過該學期其所修習總學分數之三分之ㄧ,但教育學程學分不予列計。進修學士班學生修讀日間部輔系者,不受前項限制。 第五條: 每學期選課最低總學分數之限制,仍依各學制之規定。 第六條: 開課單位得因設備所限、座位不足或人數額滿等因素拒絕學生辦理跨學制選課。 第七條: 學士班學生辦理跨學制選課之課程,免繳學分費及實習費;進修學士班學生仍應依進修部規定繳費。 第八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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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訊如有疑問,請洽童心怡助教 (02-29052334、060844@mail.fj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