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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系週會未到並未依規定請假名單,予以記申誡乙次。(更新)

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第六條第七款規定『無故曠席或故意規避不參加學校及院系所(含)以上之單位規定參加之集會或活動者』,予以記申誡乙次或以上之處份。

114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系週會未依規定參加同學名單如下:

系級 學號 姓名
圖資四 411XXX52X 余O恩
圖資三 412XXX24X 鍾O丞
圖資三 412XXX32X 高O星
圖資三 412XXX38X 李O杰
圖資三 412XXX50X 陳O廷
圖資二 413XXX26X 魏O浩
圖資二 413XXX40X 陳O安
圖資二 413XXX53X 余O倫
圖資一 414XXX03X 張O靚
圖資一 414XXX20X 許O洋
圖資一 414XXX38X 王O璇
圖資一 414XXX51X 林O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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