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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資訊系統「用途說明欄位」填寫碳盤查相關資料說明

  1. 為配合今年度起,環境部年度溫室氣體碳排放申報及教育部要求大學「大學節電率 1%」政策,學校需於請購核銷作業流程中完整收集相關數據,以確保碳盤查之準確性並追蹤節能機會。
  2. 總務處已協助完總務資訊系統修訂,即日起,總務資訊系統於原有「用途說明」欄位將自動代入「用電冷媒 燃料鋼瓶」字樣。
  3. 請各單位於請購時,依採購屬性手動調整「用途說明」欄位資訊,說明如下:
    (一)如採購項目屬冷氣類(用電冷媒設備),請刪除「燃料鋼瓶」,僅保留「用電冷媒」
    (二)如採購項目屬燃料鋼瓶類,請刪除「用電冷媒」,僅保留「燃料鋼瓶」
    (三)如採購項目非上述兩類,請將「用電冷媒 燃料鋼瓶」全部刪除,並可留空或填寫實際用途。
附加檔案大小
PDF icon 用電冷媒設備資訊查詢範例.pdf1.4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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