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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系週會未到並未依規定請假名單,予以記申誡乙次

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第六條第七款規定『無故曠席或故意規避不參加學校及院系所(含)以上之單位規定參加之集會或活動者』,予以記申誡乙次或以上之處份。

114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系週會未依規定參加同學名單如下:

圖資一 414XXX20X 許O洋
圖資二 413XXX40X 陳O安
圖資二 413XXX53X 余O倫
圖資三 412XXX24X 鍾O丞
圖資三 412XXX33X 林O志
圖資三 412XXX42X 吳O君
圖資三 412XXX57X 張O宸
圖資三 412XXX59X 劉O瑄
圖資四 411XXX03X 林O藝
圖資四 411XXX34X 吳O逸
圖資四 411XXX47X 丁O智
圖資四 411XXX51X 邱O誠
圖資四 411XXX58X 郭O成

 

如有依規定完成請假程序,名單仍被誤植,再請於4/8(三)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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