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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1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

受文者:圖書資訊學系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輔校總二字第115001066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發115學年度第1學期繳交日間部學分費事宜,請查照週知。

說明:
一、115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分費繳交期間:自115/11/03(二)~115/11/17(二)止。

二、「台新學雜費入口網」網址:
https://school.taishinbank.com.tw 或由本校首頁/學雜分費專區/繳費平台/台新學雜費入口網登入。

三、以下日間部各年級學生應繳交學分費:
1、修習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等單獨開班課程學生。
2、師資培育中心學生。
3、修習語言實習課程學生。
4、延修生修習9學分(含)以下學生。

四、碩專班學生跨修之學分不作為主修系、所承認之必、選修學分時,依開課單位之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惟須由主修系、所會文出納組辦理。

五、修讀10學分(含)以上(包含跨校及跨國修習之學分合併計算),另行繳納全額學雜費之差額。

 

正本:114學年度全校各院系所學程

副本:教務處、教務處註冊組、教務處課務組、學生事務處、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體育室、會計室、總務處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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