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115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系週會未到並未依規定請假名單,予以記申誡乙次

輔仁大學學生獎懲辦法第六條第七款規定『無故曠席或故意規避不參加學校及院系所(含)以上之單位規定參加之集會或活動者』,予以記申誡乙次或以上之處份。

115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系週會未到,並未依規定完成請假程序名單如下:

 

圖資二
414040208 許O洋

 

圖資三
413040407 陳O安

 

圖資四

412040383 李O杰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