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by cindy on 2012-06-27(三) - 18:08
| 主 | 旨: | 函知本校學生申辦「101學年度上學期汽車停車證」作業相關事宜,請查照。 |
| 說 | 明: | |
| 一、 | 停車地點:輔大停車場(泰山鄉漢口街33號或新莊市中正路514巷走到底左轉)。 |
| 二、 | 停車證有效期限:自101年9月14日起至102年1月31日止。 |
| 三、 | 停放時間及名額: |
| | (ㄧ)日間部學生: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30至下午5:30,新、舊生名額各60名,共計120名。 |
| | (二)進修部學生:每週一至週六,分兩時段停放,共計120名。 |
| | 1.下午時段:下午3:30至晚上11:00(20名)。 |
| | 2.晚上時段:下午5:40至晚上11:00(100名)。 |
| 四、 | 申請時間及地點: |
| | (ㄧ)日間部 |
| | 1.時間:舊生請於101年9月14日上午10:00至中午12:00;新生請於101年9月17日中午12:00至下午2:00。 |
| | 2.地點:倬章樓一樓大廳,現場排隊申請。(額滿為止) |
| | (二)進修部學生請於101年9月17日起,每日下午6:00後至進修部大樓ES200室總務處夜間辦公室申請,即到即辦,額滿為止。 |
| 五、 | 申辦辦法: |
| | (一)申請者請填妥申請表(如附件),自行上網(網址:http://www.ga.fju.edu.tw/download.html)。 |
| | 下載後,另貼本人學生證(新生未取得學生證者請持學費繳費收據)、行照及駕照影本。 |
| | (二)申請者如與車主非同一人,須檢附相關證件證明親屬關係,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
| | (三)攜帶填妥之申請表、證件正本(學生證、個人駕照、行照)及清潔維護費新台幣肆仟元整。 |
| 六、 | 事關學生權益,請各系、所秘書即行轉知所屬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