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國際教育處國際學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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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輔仁大學102學年度第一學期赴姊妹校交換學生開放申請(2013/3/1截止)
說明:
輔仁大學102學年度第一學期赴姊妹校交換學生即日起開放申請,各姐妹校開學月份不同,交換期間為一學期或一學年,相關資訊如下:
◆ 申請資格/限制:
1.有效學籍:申請時為本校在學之學士班(含進修部)二、三年級及應屆畢業生(限雙主修、輔系、學位學程未修畢者),或碩、博士班一年級(含)以上學生。
(1)應屆畢業生(限雙主修、輔系、學位學程未修畢者)須經系/所主任及註冊組同意辦理延畢後始可申請。
(2)一般生(本籍生)具雙重國籍者,一律以中華民國國籍身份申請。
(3)外籍生、僑生及陸生亦可申請,但不得申請至原國籍學校交換。
(4)領有外交部或教育部獎學金之外籍學位生,於交換期間須停止受領獎學金。
2.成績標準:學士班學位生於入學後各學期成績總平均在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大過、小過、警告等不良紀錄。
3.語文檢定:
(1)申請者需符合各交換學校特殊語言要求之能力檢定(如:日文、法文、西班牙文、義大利文、德文、韓文)。
(2)申請交換學校課程以英語授課者,均須檢附英文檢定成績,達下列其一標準,始可參加校內申請:
※TOEFL–IBT 79(含)以上。
※TOEIC–750(含)以上。
※IELTS 6.0(含)以上。
※全民英檢中高級(含)以上初試通過。
(3)以上成績,需於當次申請截止日前仍在兩年有效期內。
(4)各交換學校要求之英文檢定成績標準較高時,以交換學校要求之分數為申請標準。
(5)申請時至少須有網路成績,僅完成報考但未有成績者不得申請。
4.選填志願:每人至多可依志願申請五所學校。
5.其他限制:修業年限內限交換一次。
★ 請詳閱「輔仁大學學生赴國外合作協議學校甄選作業要點」後再填寫申請表,申請資格/限制與申請資料規定以網頁公告為主。
◆ 收件截止日期:102年3月1日(五)下午四點前交件(逾時不候,交件後不得更改)
◆ 申請資料:請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排列,僅需準備一份,以長尾夾固定,勿以釘書機裝訂!!
1.赴姐妹校交換生申請表
2.中文簡歷:就學、工作及社團經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3.中文讀書計畫:至少500字,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
4.英文讀書計畫:格式不拘,A4單面兩頁為限【申請大陸學校者免附】
5.本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
6.本校英文歷年成績單正本,含班級排名【申請大陸交換者免附】
7.英文語測證明及交換學校特殊語言要求檢定證明
8.中、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
備註:
1.碩士班一年級學生請檢附大學部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博士班一年級學生請檢附碩士班歷年成績單,轉學生請檢附前一所學校完整成績紀錄。
2.赴姐妹校交換生申請表務必經由系(所)秘書、系主任(所長)及院長同意皆簽名蓋章後使得申請。
◆ 公告網址: http://www.oie.fju.edu.tw/isc/block/view/sn/362
◆ 收件單位:
國際及兩岸教育處國際學生中心(耕莘樓113室)Olly林姿儀小姐
Tel.:(02)2905-2386 E-mail: 088837@mail.fju.edu.tw
申請上有任何疑問的地方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