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系學會章程修正草案公告,預計於系週會進行決議。


各位同學您好:

系學會即將於102.2.27(三)系週會中進行「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系學會章程」
之修訂。本次修訂需由出席會員大會之會員表決;若同意新章程之人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則為通過,否則為否決新章程;若新章程未能通過,則本會仍遵照舊章程運作。

檢附原章程內容於附加檔案中,請參考。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系學會敬上

本次修正條文如下:

 

修訂前

 

修訂後

第十五條:

總幹事下設公關、活動、體育、美宣、總務、學術、攝影及資管八股,各設股長兩名,學術股以下設出版、文書、推廣三組,各設組長一名,上述幹部由會長委任;系館館長下設期刊、採編、典藏流通、總務四組,各設組長一名,由系館館長採內閣制提名,會長同意委任;服務隊隊長下設執行長、資管、總務、文書、公關、生管各一名,以上幹部由會長委任。上述幹部須向其直屬上級負責。

第十五條:

總幹事下設活動、體育、美宣、總務、學術、攝影及資管七股,各設股長兩名,活動股以下另設公關組,設組長一名,由會長委任;學術股以下設出版、文書、推廣三組,各設組長一名,上述幹部由會長委任;系館館長下設期刊、採編、典藏流通、總務四組,各設組長一名,由系館館長採內閣制提名,會長同意委任;服務隊隊長下設執行長、資管、總務、文書、公關、生管各一名,以上幹部由會長委任。上述幹部須向其直屬上級負責。

 

 

修訂前

 

修訂後

第三十條:若欲修改章程,須由會長召集總幹事、實習圖書館館長、服務隊隊長、各班監察委員召開討論會,並徵詢系主任、系學會指導老師、本系助教、課外活動組助教的意見,參考修改之,之後再洽詢學校法律顧問作最後修正,並發予各班傳閱新、舊章程及對照表各一份,最後於會員大會中公開由出席會員大會之會員表決;若同意新章程之人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則為通過,否則為否決新章程;若新章程未能通過,則本會仍遵照舊章程運作。

第三十條:若欲修改章程,須由會長召集總幹事、實習圖書館館長、服務隊隊長、各班監察委員召開討論會,其修改之結果,經系主任及系學會指導老師同意並簽名後,發予各班傳閱新、舊章程及對照表各一份,最後於會員大會中公開由出席會員大會之會員表決;若同意新章程之人數超過出席人數二分之一,則為通過,否則為否決新章程;若新章程未能通過,則本會仍遵照舊章程運作。新章程通過後,得予以系上及課外指導組各一份,以利備查。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