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by cindy on 2013-05-17(週五) - 16:18
| 主 | 旨: | 102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補助申請相關資料,請 查照並公布周知。 |
| 說 | 明: | |
| 一、 | 申辦時間: |
| | (一)舊生:102年6月3日至21日。 |
| | (二)新生、轉學新生、復學生:102年8月27日前。 |
| 二、 | 申辦地點:野聲樓一樓生活輔導組(YP104室)。 |
| 三、 | 相關辦法請至生輔組網頁http://life.dsa.fju.edu.tw/查詢。 |
| | (一)舊生:請至「學生資訊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表格(手機有變更者亦需更新),申請表須親自簽名,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 |
| | (二)新生及第一次申請者:請先至「學生資訊管理系統」http://smis.fju.edu.tw/freshman/login.aspx填妥學生基本資料後(含學生手機及E-MAIL帳號),才能進行學雜費減免的申請,申請表須親自簽名,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 |
| 四、 | 學雜費減免採通過後直接將補助款從繳費單中扣除,在申請時間內申請合格者請上網至「學雜費入口網」https://school.taishinbank.com.tw/system/StudentAdmin.aspx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補助款金額);切勿以未扣除減免金額之繳費單繳費,並於102年9月11日前完成繳費;以免逾期而須繳交滯納金。 |
| | (一)舊生:102年8月15日起可下載繳費單。 |
| | (二)新生及轉學新生:102年9月6日起可下載繳費單。 |
| 五、 | 申請減免又申請就學貸款的同學請注意: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辦理貸款,因減免的金額是不能申請貸款。 |
| 六、 | 申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補助,101年度家庭所得總額須低於新台幣220萬元(含配偶)。 |
| 七、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在修業年限內可減免修讀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分費用,依各類別補助比例予以減免。請於繳完學分費用後,持學分費收據及當學期選課清單至生輔組辦理。 |
| 八、 | 身障人士及其子女、原住民生(新辦者)、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中無戶籍地址者)均須檢附戶籍謄本者,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日期必須於102年6月1日以後才具效力。 |
| 九、 | 凡依據各類學生就學減免辦法申請就學減免之學生,不得申請政府所提供其他教育補助費,兩者僅能擇一辦理;經查核重複申請者,因減免補助款為第一優先給付,故教育部不予退回,故請審慎選擇,以免造成損失。另在同一學期已享受就學減免費用者,亦不得再重複申請;而延長修業年限、暑期(重)修、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分費皆不包含於學雜費減免範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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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 中國文學系、歷史學系、哲學系、音樂學系、應用美術學系、景觀設計學系、公共衛生學系、護理學系、臨床心理學系、醫學系、職能治療學系、基礎醫學研究所、呼吸治療學系、數學系、物理學系、化學系、生命科學系、資訊工程學系、應用科學與工程研究所、資訊工程系所專班、電機工程學系、英國語文學系、德語語文學系、法國語文學系、西班牙語文學系、日本語文學系、義大利語文學系、跨文化研究所、兒童與家庭學系、食品營養學系、織品服裝學系、餐旅管理學系、博物館學研究所、食品科學系、營養科學系、食品營養博士學位學程、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法律學系專班、學士後法律學系、心理學系、經濟學系、宗教學系、社會學系、社會工作學系、天主教研修學士學位學程、非營利組織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企業管理學系、會計學系、統計資訊學系、金融與國際企業學系、資訊管理學系、商學研究所、國際創業與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科技管理碩士學位學程、國際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新聞傳播學系、廣告傳播學系、影像傳播學系、大眾傳播學研究所、圖書資訊學系、體育學系、教育領導與發展研究所、教育領導與發展研究所專班、資源教室(登)、課外活動指導組(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