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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度「喜閱臺灣,臺灣喜閱」服務計畫

102年度「喜閱臺灣,臺灣喜閱」服務計畫

 

一、前言:

我國公共圖書館普遍面臨經費困難業務繁重人力吃緊之情形加上近年來高齡少子化與新移民現象、網際網路與數位內容產業之發展、城鄉圖書與專業人力資源失衡、閱讀素養有待提升等問題,急需圖書館專業人員的協助暑期為公共圖書館最忙碌的季節,無論是進館人次、借閱圖書量及閱讀推廣活動等皆達到最高峰,為紓解公共圖書館人力不足之窘境讓公共圖書館能發揮功能,有效提升民眾閱讀素養希望透過獎助學生協助公共圖書館辦理閱讀推廣活動為主的「喜閱臺灣,臺灣喜閱」服務計畫,找尋喜閱服務團隊號召圖書館界同道共同參與,更盼望在地的大學及有熱忱的老師與學生志工,認養、協助公共圖書館,期待各大學服務團隊的加入,發揮您們的專業力量與價值,共同為臺灣閱讀環境而努力。

二、目的:

(一)藉由大學院校的知識資源及專業人才,有效協助公共圖書館的營運與發展。

(二)透過服務學習的效益,增進大學生實務經驗及促進自我的成長。

三、辦理單位: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四、補助對象:

參與本服務計畫之大學教師及學生組成之服務團隊。

五、實施方式:

(一)102年度以3-5組公共圖書館服務團隊為原則,每計畫學生人數2-4名為原則。

(二)服務期間:本服務計畫以暑期為推動原則。服務時程以二週以上為原則,服務總時數至少達120小時,計畫執行完成日為民國1021231日。

(三)服務內容:

1.以協助公共圖書館各項業務為主,包括書架整理、圖書採訪編目、整理圖書及辦理閱讀推廣活動等。

2.各校申請計畫內容應考量公共圖書館其地區資源、條件及服務對象性質需要進行規劃。

3.申請學校於規劃圖書館服務內容時,應先行與擬前往服務之圖書館溝通聯繫,評估業務需求及特殊需要,並將熱忱之服務情操融入圖書館服務計畫中。

4.實施地點:偏鄉公共圖書館為優先。

(四)服務範圍及對象:由各大學優先考量學校地緣、學生意願等之公共圖書館。

六、補助原則及項目:

     服務團隊本服務之精神投入公共圖書館讀者服務回復與環境的改善,為順利推動此計畫,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補助服務學生及其指導老師之教育訓練、行前訓練、平安保險費、餐費、交通費及雜支費用(雜支包括紙張、影印、郵電費及茶水費等支出,最高補助業務費總額之百分之五)。

七、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每一計畫案申請以服務一所圖書館為單位,申請學校應依下列事項擬具申請計畫,送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辦理:

1.服務團隊及計畫申請名稱。

2.計畫緣由(包括擬服務圖書館需求評估)。

3.計畫目標。

4.參與機關單位。

5.服務計畫負責人、專業輔導教師或指導教授。

6.服務學生預估人數。

7.服務對象。

8.服務計畫內容:含實施時間、地點、實施方式、預期效益等。

9.全案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如附件)。

10.其他文件。

(二)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依申請學校計畫內容進行書面審查,視經費預算核給補助經費,並將審查結果以公函通知各申請學校。若有申請重複之情形(如一所圖書館有兩個以上服務團隊申請),則會與擬服務之圖書館進行討論,從中選取最符合該圖書館需求之團隊。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民國102620日止。

八、經費請撥及核結:

(一)經費動支程序:

各服務團隊之經費補助以行程訓練講師鐘點費、交通費、餐費及保險費為原則,申請服務計畫經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審核通過後,申請學校應於學會核定文到一週內,備文檢附領據函報「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辦理經費請撥事宜,並應依核定之服務計畫確實執行。因故變更、延期或取消者,應事先報「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核可;因可歸責於申請學校之因素而取消活動者,應將補助款全額繳回。

(二)經費核結作業:

申請學校應於活動辦理結束後一個月內,將活動經費收支結算表連同成果報告(含電子檔)郵寄「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辦理核結。

(三)本計畫預計核給之補助總金額為新臺幣45仟元整。

九、補助成效考核:

申請學校於計畫執行結束後,應將服務成果報告(包括服務學生名單及相關成果資料)送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核結,服務成效列為次年度補助經費審核參據。

十、其他事項:

(一)申請學校於辦理本服務計畫前應積極進行校內外活動宣導,俾使更多師資生投入並參與。

(二)本服務計畫執行結束後,申請學校應舉行檢討會,了解學生服務績效,並將具體建議併同成果報告送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作為後續推動本服務計畫之參據。

十一、計畫聯絡人:胡小姐;電話:(02)2331-2475

傳真:(02) 2370-0899E-maillac@ncl.edu.tw


 

 

 

 

 

申請表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補助計畫項目經費

 

 

 

 

 

 

核定表

 

申請單位:

計畫名稱: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核定計畫經費

(申請單位請勿填寫)

單價(元)

數量

總價()

說明

金額(元)

說明

講師鐘點費

 

4小時

 

每團隊1名講師,以4小時計。

校內講師:800/

校外講師:1,600/

 

 

交通費

120//天為限

 

 

每人每天以120元為限,並核實報支。

餐費

65/

 

 

每人每天以1餐為限,依實際狀況核實支應。

保險費

500

 

 

每人以500元為限,並核實報支。

 

 

 

 

 

小計

 

 

 

 

雜支

 

 

 

 

雜支包括紙張、影印、郵電費及茶水費等支出,最高補助業務費總額之5%

 

 

合計

 

 

 

 

 

 

承辦             會計            機關長官

單位             單位            或負責人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       

承辦人     

單位主管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