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102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補助

 

創稿文號: 1021301181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學生事務處   書函
    機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傳  真: 29053163
    承 辦 人: 許麗玲
    聯絡電話: 29053173
    電子郵件: 024095@mail.fju.edu.tw
 
受 文 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 102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 輔學三字第1020110117號
  速  別: 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  件: (1件) 102-2教育部各類就學優待減免注意事項 1021301181_1_102-2教育部各類就學優待減免注意事項.doc
 
  旨: 102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補助,辦理時間自102年12月16日至103年1月6日止,請 查照並公布周知。
  明:  
  一、 申辦地點:野聲樓一樓生活輔導組(YP104)。
  二、 相關辦法請至生輔組網頁http://life.dsa.fju.edu.tw/查詢。
  三、 請先至學生資訊管理系統登錄http://smis.fju.edu.tw/freshman/login.aspx 須先確認學生基本資料無誤(含個人手機及E-MAIL帳號),才能進行學雜費減免申請,申請表務必親自簽名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
  四、 學雜費減免補助款審核通過後,直接從學雜費繳費單中扣除,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合格者,請於103年1月22日起上網至「學雜費入口網」https://school.taishinbank.com.tw/system/StudentAdmin.aspx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補助款金額);切勿以未扣除減免金額之繳費單繳費,並於103年2月12日前完成繳費。
  五、 同時申請減免及就學貸款的同學,因減免金額不能申請貸款,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辦理貸款。
  六、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在修業年限內可減免修讀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分費用,依各類別補助比例予以減免。請於繳完學分費用後,持學分費收據及當學期選課清單至生輔組辦理。
  七、 申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補助,101年度家庭所得(含配偶)總額須低於新台幣220萬元。
  八、 身障人士及其子女、低收入戶學生(證明文件中無戶籍地址者)均須檢附戶籍謄本,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日期必須於102年12月1日以後才具效力。
  九、 凡依據各類學生就學減免辦法申請就學減免之學生,不得申請政府所提供其他教育補助費,兩者僅能擇一辦理;另在同一學期已享受就學減免費用者,亦不得再重複申請;而延長修業年限、重修、補修者皆不包含於學雜費減免範圍內。
   
正本: 中國文學系、歷史學系、哲學系、音樂學系、應用美術學系、景觀設計學系、影像傳播學系、廣告傳播學系、新聞傳播學系、大眾傳播學研究所、體育學系、圖書資訊學系、教育領導與發展研究所、護理學系、公共衛生學系、臨床心理學系、醫學系、職能治療學系、基礎醫學研究所、呼吸治療學系、數學系、物理學系、化學系、心理學系、資訊工程學系、生命科學系、電機工程學系、應用科學與工程研究所、英國語文學系、德語語文學系、法國語文學系、西班牙語文學系、日本語文學系、義大利語文學系、跨文化研究所、食品科學系、營養科學系、織品服裝學系、兒童與家庭學系、餐旅管理學系、博物館學研究所、食品營養博士學位學程、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學士後法律學系、社會學系、社會工作學系、經濟學系、宗教學系、企業管理學系、會計學系、統計資訊學系、資訊管理學系、金融與國際企業學系、商學研究所、科技管理碩士學位學程、國際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非營利組織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碩士在職專班、國際創業與經營管理碩士學位學程、社會企業碩士在職學位學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衛生保健組(資源教室)
  副本: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