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ed by cindy on 2021-02-25(四) - 14:18
欲申請之同學請於110/3/29(一)前備妥申請辦法中規定之資料繳交至系辦。(如需經導師簽註意見,先請導師簽註後再繳交)
| 主 | 旨: | 函知109學年度第2學期「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劉清章、羅不夫婦清寒獎學金」等3種校內獎助學金申辦事宜,請查照。 |
| 說 | 明: | |
| 一、 | 旨揭3種獎助學金適用對象為學士班學生,由各學院(含進修部)推薦,實施辦法如附件一至三,各學院分配名額及金額一覽表如附件四。「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因基金孳息較前一年度減少46,630元,總名額爰需酌減5名。 |
| 二、 | 各學院及進修部配合事項: |
| | (一)請訂定並公告院內申請時間及規則,受理同學備齊申請表及指定資料提出申請。 |
| | (二)請各依3種獎學金實施辦法及名額分配一覽表辦理甄選推薦,於4月30日前,將獲推薦同學資料填入獲獎彙整表電子檔案mail至128771@mail.fju.edu.tw(附件五)並核章後紙本,連同申請表(附件六)及佐證資料,擲交生活輔導組續辦陳核請款程序。 |
| | (三)本獎學金以匯入獲獎同學之金融帳戶方式發給,請通知獲推薦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個人設定」頁面登錄本人金融帳號,以利獎學金匯撥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