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之同學請於115/3/31(二)前備妥申請辦法中規定之紙本資料繳交至系辦。(如需經導師簽註意見,先請導師簽註後再繳交),以利4/10提交院方相關會議審議。
1.于故校長野聲獎學金(每名5000元):本院可推薦1名
(1)學業成績80分以上。
(2)操行成績86分以上。
(3)體育成績75分以上。
(4)未領其他獎助學金(書卷獎除外)。
2.孔祥熙院長清寒獎學金(每名10,000元):本院可推薦3名。
(1)因家境清寒影響繼續就讀有具體證明。
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辦法,請查收。
| 附加檔案 | 大小 |
|---|---|
| 61.83 KB | |
| 77 KB | |
| 22.72 KB |